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水平评估指标体系的通知
来源/作者:云南省教育厅
时间:2011-06-20 15:3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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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教职〔2011〕20号
各州、市教育局、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云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加快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促进中等职业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努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省教育厅依据教育部新印发的《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和《中等职业学校管理规程》,重新制定了《云南省合格中等职业学校评估指标体系》和《云南省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评估指标体系》,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新制定的2个评估指标体系,坚持导向性、整体性、客观性、可测性和简易性原则,将原有普通中专和职业高中两个不同题例的指标体系整合成一个体系,分为合格学校和省级重点学校两个等级,取消原有示范级职业高级中学等级。新的评估指标体系既包括了原有指标体系的大部分指标,又将国家、教育部和云南省职业教育的最新改革动向、发展趋势和创新要求等内容包涵进来,力图体现建设现代职业教育内涵,使各等级学校之间形成有机衔接,为建设更高等级的学校奠定基础。
新的评估指标体系自2011年印发之日起执行,省教育厅过去制定的有关中等职业学校评估指标体系同时废止。已经评估认定的学校依然有效,但必须对照新的指标要求加强整改,使各项指标达到标准。新申报的学校要按新标准评估(新的评估指标体系和申报表请到云南职成教网评估咨询栏目下载,网址:http://zcj.ynjy.cn)。
附件:1.云南省合格学校评估指标体系.doc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六日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0481号